胶囊 110mg/150mg
预防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危险因素的成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卒中和全身性栓塞(SEE):
用水送服,餐食或餐后服用均可。请勿打开胶囊。 成人的推荐剂量为每日口服300mg,即每次1粒150mg的胶囊,每日两次,应维持终生治疗。
特殊人群:
(1)存在出血风险的患者
下面列出了增加出血风险的因素:如,年龄≥75岁,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CrCL)30~50ml/min],或接受强效P-糖蛋白(P-gp)抑制剂联合治疗(参见“药代动力学”中的特殊人群),抗血小板药物联合治疗或之前曾发生胃肠道出血(参见“注意事项”)等。
对于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风险因素的患者,医生可考虑将患者的每日剂量减少为220mg,即每次1粒110mg的胶囊,每日两次。
(2)肾功能不全患者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通过计算肌酐清除率对肾功能进行评估,并以此排除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即CrCL<30ml/min)中用药;不推荐在这些人群中给予本品治疗(参见“禁忌”)。
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中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30~50ml/min),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肾功能评估。在治疗过程中,当存在肾功能可能出现下降或恶化的临床状况时(如血容量不足、脱水,以及有一些特定的合并用药),应当对肾功能进行评估。
达比加群可经透析清除;临床试验中的该方法应用于临床的经验有限。
(3)老年患者
80岁及以上年龄的患者治疗剂量为每日220mg,即每次1粒110mg的胶囊,每日两次。
在老年人中开展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年龄相关的肾功能下降的患者中,药物暴露会增加。
由于肾功能损伤在老年患者(>75岁)中很常见,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通过计算肌酐清除率对肾功能进行评估,并以此排除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即CrCL<30ml/min)。参见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法用量。
(4)与其他药物的转换治疗
从本品转换为肠道外抗凝治疗
从本品转换为肠道外抗凝治疗应在本品末次给药12小时之后进行。
从肠道外抗凝治疗转换为本品治疗
应在下一次治疗时间前2小时内服用本品,如果患者正在接受维持治疗(如静脉给予普通肝素),则应在停药时服用本品。
从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治疗
应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当INR(凝血酶原国际标准化比值)<2.0时,可立即给予本品治疗。
从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
应当根据患者的肌酐清除率决定何时开始维生素K拮抗剂(VKA)治疗:
·当CrCL≥50ml/min时,在达比加群酯停药前3天开始给予VKA治疗;
·当30ml/min≤CrCL<50ml/min时,在达比加群酯停药前2天给予VKA治疗。
(5)其他
心脏复律:心脏复律过程中,可维持本品治疗。
遗漏服药:若距下次用药时间大于6小时,仍能服用本品漏服的剂量。如果距下次用药不足6小时,则应忽略漏服的剂量。不可为弥补漏服剂量而使用双倍剂量的药物。
在考察达比加群酯在房颤患者中预防卒中和SEE的效果的关键研究中,共随机入组12091例患者,其中12042例患者接受达比加群酯治疗,6059例患者接受达比加群酯每次150mg、每日两次的治疗,5983例患者接受每次110mg、每日两次的治疗。
共有22%接受卒中或SEE预防的房颤患者(长期治疗时间最长达3年)出现不良反应。
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是出血,大约16.5%接受卒中和SEE预防治疗的房颤患者发生不同程度的出血。
虽然临床试验中发生频率很低,但大出血或严重出血仍有可能发生,任何位置出血有可能导致残疾、危及生命或致命性结果。
满足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标准可称为大出血:
出血伴有血红蛋白水平至少下降20g/L,或导致需输血或血细胞至少达2个单位的出血。
在关键部位或器官发生症状性出血:眼内、颅内、椎管内或伴有骨筋膜室综合征的肌肉内出血、腹膜后出血、关节内出血或心包出血。
满足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标准的大出血被称为危及生命的出血:致命性出血、症状性颅内出血;伴有血红蛋白至少下降50g/l的出血;需要输血或血细胞至少达4个单位的出血,伴有低血压而需静脉使用升压药的出血;必须外科手术治疗的出血。
与接受华法林治疗者相比,随机接受达比加群酯每次110mg、每日两次的患者,总体粗心、危及生命的出血和颅内出血风险呈显著下降(P<0.05)。与华法林相比,随机接受达比加群酯每次110mg、每日两次的受试者的大出血风险显著降低(危险比0.80,[P=0.0026])。与华法林相比,随机接受达比加群酯每次150mg、每日两次的受试者的胃肠道大出血风险显著增加(危险比1.47,[p=0.0008]),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75岁的患者中。
各亚组(如:肾功能损害、年龄、抗血小板药物或P-gp抑制剂等联合用药)均表现出达比加群与华法林相比在预防卒中和SEE的方面的益处,以及颅内出血(ICH)风险的下降。在使用抗凝血药治疗时大出血风险增加的特定患者亚组中,达比加群的过高出血风险是由胃肠道出血导致,一般出现在达比加群酯治疗开始后的前3~6个月。
心肌梗死
在RE-LY研究中,达比加群酯的年心肌梗死年化事件率为0.82%(达比加群酯110mg、每日两次)和0.81%(达比加群酯150mg、每日两次),华法林为0.64%。
已知对活性成分或本品任一辅料过敏者。
·重度肾功能不全(CrCL<30ml/min)患者。
·临床上显著的活动性出血。
·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疾病或状况,如当前或近期消化道溃疡,高出血风险的恶性赘生物,近期脑或脊髓损伤,近期脑、脊髓或眼部手术,近期颅内出血,已知或可疑的食道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主要脊柱内或脑内血管异常。
·联合应用任何其他抗凝药物,如普通肝素(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葵钠等),口服抗凝药(华法林、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等),除非在由该种治疗换至本品或反之,以及UFH用于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置管通畅的必要剂量的这些情况下。
·有预期会影响存活时间的肝功能不全或肝病。
·联合使用环孢菌素、全身性酮康唑、伊曲康唑、他克莫司和决奈达隆。
·机械人工瓣膜(参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不全
房颤相关性卒中和SEE预防的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肝酶增高≥2ULN(正常值上限)的患者。对这一患者亚组无治疗经验,所以不推荐该人群使用本品。
出血风险
与其他所有抗凝药物一样,出血风险增高时,应谨慎使用达比加群酯。在接受达比加群酯治疗的过程中,任何部位都可能发生出血。如果出现难以解释的血红蛋白和/或红细胞压积的下降,应注意寻找出血部位。
以下因素与达比加群血药浓度增高有关:肾功能下降(CrCL 30~50ml/min)、年龄≥75岁、低体重<50kg或联合使用强效P-gp抑制剂(如:胺碘酮、奎尼丁或维拉帕米)
在一项预防非瓣膜性房颤成人患者的卒中和SEE研究中,达比加群与胃肠道(GI)大出血发生率较高相关,达比加群酯150mg每日两次给药后,大出血发生率出现统计学意义的增加,这种风险增加出现于老年患者(≥75岁)中。使用乙酰水杨酸(ASA)、氯吡格雷或非甾体抗炎药(NSAID)及存在食管炎、胃炎或需要使用质子泵抑制剂(PPI)或组胺2(H2)-阻滞剂治疗的胃食管反流会增加胃肠道出血的风险。在这些房颤患者中,应考虑达比加群酯的剂量为每日220mg,即服用1粒110mg胶囊,每日两次(参见“用法用量”)。
可考虑使用PPI预防GI出血。
联合应用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或选择性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的患者,出血风险可能增加。
建议在整个治疗期内进行密切临床监测(监测出血或贫血的体征),尤其是当存在合并危险因素时。